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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重金属铬(+6价)与微量元素铬(+3价)不能混为一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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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7-12-04 点击:748       日前,央视一套“每周质量报道”栏目揭露了个别企业以皮革废料熬制工业明胶,然后经(药用)胶囊企业生产成药用胶囊并最终流向消费者的惊人黑幕(下称:“毒胶囊”事件),再度引发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极大忧虑。调查发现9家制药厂出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采用上述胶囊,检验结果显示胶囊含重金属铬,而且含量严重超标,事件之恶劣触目惊心。
       首先,人们不必谈铬色变。微量元素铬(Cr,+3价)本来就是人体与生俱来的、必须的和几乎不产生危害的微量元素(人体内的常量一般在6-7mg之间),天然存在于肉类、谷物坚果类、啤酒类和海产品(牡蛎、鱿鱼、海参、鳗鱼、紫菜等)等日常食物当中,具有增强胰岛素作用、抑制胆固醇生物合成、降低糖尿病和动脉粥样硬化风险、促进蛋白代谢和生长发育等功效。
 但是,铬的毒性与存在价态息息相关。
      工业铬(重金属铬,+6价)是稳定性强、能够快速穿透细胞膜的强效和剧毒氧化剂,具有易于被人体吸收和难于代谢的特性,继而致人体肝、肾、肺、血液和神经系统慢性中毒,中毒后表现为皮肤湿疹溃疡、鼻腔糜烂穿孔、眼角膜脱落、耳鼓膜溃疡、头痛消瘦、肠胃失调、肝肾功能衰竭等临床症状,重症无可救药。
      可见,微量元素铬(+3价)对于人类健康具有重大意义,不必谈铬色变,有关食品或药品中铬含量不足或超标的讨论,必须基于这个前提。
      但是,工业铬(重金属铬,+6价)剧毒,对人体的伤害可致无可救药,食品和药品不允许检出剧毒工业铬(重金属铬,+6价)。据此,国家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做客人民网谈“毒胶囊”事件时称,一天吃六个胶囊,一天三次,一次两个,没吃掉多少铬,所以要冷静不要恐慌,不要把要用空心胶囊超标说成很大危害,其实极其荒谬,至少极不严谨!
      工业铬(重金属铬,+6价)与微量元素铬(+3价)不能相提并论或混为一谈!